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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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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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私人之间存在大量的借贷行为。对于民间借贷,最好出具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明。如果贷款人希望债权安全,可以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那么民间贷款在民法典中以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是否有效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民法典中私人借款拿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私人之间进行借贷活动,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抵押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怎么走

  抵押公证流程: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案例:

  2008年,刘某向林某借款三十多万,当时双方商量好按月付息后,刘某将自己的房产证交到了林某手中作为抵押(既没签房产抵押合同,也没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十年来双方一直没有争议。可是不久前,林某发现,刘某抵押在他手中的那套房产竟然被刘某悄悄变卖了,他担心自己的本金还款无望,赶忙联系刘某商量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事宜,但说定的还款日期到了,刘某还是没有履行,着急万分的林某找到了上杭县临城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大致经过后,立即着手处理。工作人员联系了刘某,从刘某的角度再次了解借款及纠纷的原因,从多角度分析事因,避免先入为主,保持中立站位,同时与刘某约定时间到临城司法所进行调解。

  由以上分析可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以房屋抵押作为债务担保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经抵押登记后,房屋抵押成立,抵押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