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疑难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北京风险代理律师>正文

联系我们

谢增阳

手机:13910623958

邮箱:xiezengyang@yingkelawyer.com

证号:11101200710431056

律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分享到: 0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8年10月19日以高检会[1998]1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总政治部保卫部发布的《关于严禁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明确: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分别不同情况,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作出处理:(1)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要罪行或某一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其他罪行一时又难以查清的,应当对已查清的主要罪行或某一罪行移送起诉、提起公诉或者进行审判;(2)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或者从犯在逃,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对于司法机关之间有争议的案件通过协调后意见仍不能一致的,办案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权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